最近「人肉搜索」這個名詞經常出現在各大媒體,

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什麼是人肉搜索,筆者在這裡先簡單介紹一下人肉搜索。

 

人肉搜索簡而言之是利用網路超強的搜尋與關聯功能,從網路上的各種蛛絲馬跡,

例如IP、ID、姓名、生日、相簿、部落格,乃至於最近流行的Plurk、Twitter、Facebook等各種社群網站,

去搜尋出網路上發言人的真實身分,及其做過的事情或發表過的文章等等資訊。

越是經常使用網路各種服務的人,留下的網路足跡越多,就越容易被人肉搜索出詳細的資料。



而人肉搜索公佈個人資料,基本上是可能觸犯「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」的,

但本法第三章第十八條又有提到,「已公開之資料且無害於當事人重大利益者」不在此限,

通常人肉搜索的結果都是當事人自己公佈在各網站的資料,只是被網路上的使用者搜尋出來,

因此可以說是巧妙的躲在法律邊緣,難以判斷此種作法是否違法。



現今使用網路服務是一種常態,一個不小心就留下資料在網站上,如果網路上有惡意使用者,

針對特定人士進行人肉搜索並公佈資料,很容易就會被搜尋出相當詳細的資料。因此筆者在此建議,

使用網路服務時盡量避免私人資料的公佈,不信任或者陌生的網站不要隨意使用,

保持良好的使用網路習慣,並盡量避免偏激、挑釁等易引起注意的言論,以防止被人肉搜索。

 

另外,如果身分是較為敏感的軍人、警察、公務員等,可能會接觸到機密文件等人士,

更要注意自己在網路上的言論與行為,盡量減少使用各種公開性的網路服務,避免引火上身,

不僅要擔負被公開個資的風險,還可能吃上洩漏機密的官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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